3.经营范围:农业合作主要以农业生产为目标,合作关系多集中在生产环节;而农业专业合作社不仅包括生产活动,还包括采购农资、销售农产品、提供农技服务等全产业链的经营。
农业合作是指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,主要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形式,通过共同投入劳动、土地、资金等资源,协作种植、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,共同分享利益。
农业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业专业合作社组成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以农民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会员,拥有独立法人地位,依法独立经营、自主决策、自负盈亏的农业经济组织。专业合作社可通过集中采购农资、统一销售农产品、合理规划生产、共享农技服务等方式,提高农业生产效益,增强农民的组织力量和市场竞争力。
农业合作与农业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几个主要区别:
1. 组织形式:农业合作主要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形式,成员间的合作关系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;而农业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形式为主,成员以自愿入社并出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业经营。
2. 决策权和经营权:农业合作中,农民的合作程度较低,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和经营权;而农业专业合作社中,农民通过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机制共同参与决策,并实行独立经营、自主决策的原则。
3. 经营范围:农业合作主要以农业生产为目标,合作关系多集中在生产环节;而农业专业合作社不仅包括生产活动,还包括采购农资、销售农产品、提供农技服务等全产业链的经营。
4. 目标导向:农业合作主要以增加农产品供给,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;而农业专业合作社既注重农产品供给,又注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、增强农民的组织力量和市场竞争力。
综上所述,农业合作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形式、决策权与经营权、经营范围、目标导向等方面存在差异,但都是农民参与农业经营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。